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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个人信息处理

Authense弁理士法人(Authense IP)(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公司的委托客户、使用本公司提供服务(以下简称“本公司服务”)的用户、以及其它相关人员(以下统称为“客户”)的个人信息,我们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妥善管理和保护。

具体而言,我们将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个人信息。

1 关于个人信息的取得

本公司将在实现个人信息使用目的的必要范围内,通过合法且适当的方式获取个人信息。

2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本公司持有的客户的个人信息将用于以下目的。

(1) 客户的个人信息

  1. 向本公司提出委托请求时,确认本人身份信息、有无利益冲突,以及防止不正当请求
  2. 弁理士工作及本公司服务的提供、履行及改善
  3. 发送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弁理士的问候函、通知书等,提供本公司服务相关的信息
  4. 发送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弁理士的书籍、研讨会、博客、电子邮件杂志、SNS等信息,进行服务介绍、解决咨询等问题
  5. 实施本公司相关的市场营销、问卷调查、市场监控
  6. 本公司网站的维护、改善及防止欺诈行为
  7. 执行与上述使用目相关的其他事项

(2) 求职者和离职人员的个人信息

  1. 向求职者(包括弁理士、工作人员、实习生等)提供招聘信息,进行联络,以及接受办公室访问
  2. 本公司的招聘管理(联络事务、进行选拔程序、决定是否录用、招聘后的人事管理和员工教育)
  3. 向离职人员提供信息和进行联络
  4. 执行与上述使用目相关的其他事项

3 将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目的

本公司只会将个人信息用于上述使用目的,除有法律特别规定,或另行通知或公告了该使用目的情况外,未经个人同意,不会将其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4 关于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除以下情况外,本公司不会将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公开或提供给第三方。 但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我们尽可能只公开或提供必要且最低限度的个人信息。

  1. 取得客户同意的情况
  2.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3. 需要保护他人生命、身体或财产,且难以取得客户同意的情况
  4. 为改善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的健康发育而特别需要,且难以取得委托人的同意的情况
  5. 国家机关、地方公共团体或受其委托的相关机构为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务,需要本公司提供相应的协助,且取得客户的同意会妨碍该事务执行的情况
  6. 因合并、分立、业务转让等原因业务主体发生变更的情况

5 个人信息的委托

本公司可能会在实现使用目的的必要范围内委托第三方处理从客户处取得的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对第三方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监督,以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

6 关于个人信息的共同使用

在上述2所述的使用目的范围内,对本公司持有的个人信息的所有资料,包括个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本公司将与Authense法律事务所、 Authense税理士法人、Authense社会保险劳务士法人、Authense 司法书士法人、Authense Holdings 株式会社、Authense Consulting株式会社共同使用。Authense弁理士法人将作为这些个人信息数据的管理责任人。

7 关于请求公开等的手续

关于本公司持有的个人信息资料,当客户请求告知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要求公开、更正、添加或删除个人信息的内容,删除和停止对个人信息的使用,以及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以下简称“公开等请求”)的情况,我们将通过以下指定的方法处理客户的公开等请求。

(1) 以下主体可以办理公开等请求

  1. 个人信息的本人
  2. 如果本人是未成年人或需要被监护的成年人时,本人的法定代理人
  3. 本人委托办理公开等请求事项的委托代理人

(2) 办理公开等请求的必要文件

  1. 本人办理手续时
    • 本公司所指定的公开等请求的申请书(加盖印章登记证明书上所登记的印章)
    • 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 印章登记证明书
  2. 代理人办理手续时
    • 本公司所指定的公开等请求的申请书
    • 身份证明文件(本人和代理人双方)
    • 本公司指定的委托书

(3) 公开等请求手续的受理处。
Authense弁理士法人 个人信息保护咨询窗口
电话号码:05-8881-6025
邮箱地址:info@authense-ip.com

(4) 公开等请求手续的费用
根据本条规定办理个人信息公开等请求时,每次请求本公司将收取 1,000 日元(含税价格)的费用。 请在信封内附上同等金额的邮票或邮政汇票。 请注意,费用不会因任何原因退还。

(5) 公开等请求手续的对应方法、时间等。
客户提出公开等请求,本公司确认为请求人本人的个人信息后,将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或代理人。 如果我们无法对应您的请求,我们会通知您并说明原因。

(6) 以下情况会进行不公开的对应
关于客户进行公开等请求的手续,在以下情况下我们不会对应您的请求。 如果我们决定不公开,我们会通知您并说明原因。

  1. 无法确认个人信息的本人的情况
  2. 代理人申请时,无法确认代理权限的情况
  3. 公开等请求的申请书的形式、内容出现问题,或不符合本公司规定的申请手续的情况
  4. 公开等请求的个人信息与本公司持有个人信息资料不相符的情况
  5. 本人或第三人的生命、身体、名誉、财产或其他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情况
  6. 存在对本公司业务的正常执行造成重大妨碍的风险的情况。
  7. 具有违反关于客户保密义务的风险的情况。
  8. 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况
  9. 此外,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不承担公开等义务的情况

8 自愿提供个人信息

客户是否向本公司提供个人信息由客户自主决定。但是,客户拒绝提供相应个人信息的情况下,我们可能无法为客户提供本公司服务,或无法回答客户对本公司提出的疑问,或无法实现客户的目的,请您知悉。

9 以本人不易察觉的方式获取个人信息

为了保证客户能够合理地使用本公司的网站,本公司可能会使用cookies(*1)、网络信标(*2)和其他类似技术来分析客户的网站使用状态。
除了使用Cookies、网络信标等匿名信息收集分析等技术,为了给客户提供更加定制化服务,可能使用识别、关联客户信息的技术。

【浏览网站时】
用户可以通过更改浏览器的设置,拒绝接受Cookie或其它类似功能的数据,来禁用网络信标和cookie地匿名信息关联功能。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可能无法实现网站利用者的目的,请知悉。

【电子邮件传输时】
网络信标可用于 HTML电子邮件 (*3),以改进网站的运营或参考其他营销活动。 阅读HTML邮件时,邮件是否被打开/预览、点击的图片和文字等浏览信息将发送至本公司并记录为可识别您个人身份的信息。 如果您不想要此类记录,请采取措施取消订阅 HTML 电子邮件。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您将无法使用本公司的 HTML 邮件发送服务。 请注意。

  • Cookie是一种在用户访问特定网站时从网络服务器向计算机等用户终端发送并保存特定数据文件的机制。这是一种使网络服务器能够识别先前使用状态的技术再次访问同一网站时使用的终端。
  • 网络信标(透明 GIF)是一种在网站或 HTML 电子邮件中嵌入不可见的小图像,并在用户浏览它们时在网络服务器端记录浏览信息的机制。
  • HTML 邮件是一种电子邮件,其文本使用用于网站设计等的 HTML 语言编写,通常附有照片和图像。

10 个人信息安全控制措施

(1) 针对本公司管理的个人信息的丢失、毁坏、篡改、泄露等影响客户信息安全的风险,本公司将采取合理的安全对策。但是,由于网络和电子邮件的性质,我们无法完全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

(2) 本公司可能会使用雅虎日本株式会社等第三方发布的广告。该第三方可能会取得和使用网站使用者的cookie信息、广告标识符等本公司网站访问信息。
此类第三方获得的Cookie信息、广告标识符等信息将按照此类第三方的隐私政策进行处理。
用户可以访问第三方网站提供的退出页面,停止第三方使用cookie信息、广告标识符和进行广告发布。

(3) 本公司的站可能包含其他网站的链接。 我们不对其他网站的使用条款或隐私政策负责。 用户应始终注意他们何时从我们的网站转到另一个网站,并在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之前阅读该其他网站的使用条款和隐私政策。

11 咨询及投诉的联络方式

如果您对我们公司的个人信息处理有任何疑问或不满,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Authense弁理士法人 个人信息保护咨询窗口
电话号码:03-8881-6025
邮箱地址:info@authense-ip.com